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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搭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平台 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

    江苏省环保厅目前正在着手搭建一个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动态管理平台,以此来规范市场运作,同时确保数据准确。

    环境监测社会化先行先试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有33家,到2014年年底,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已超过95家,从业人员总数约2800多人。

    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江苏省在环境监测社会化的工作也在先行先试。

    2012年起,江苏省开始启动了相关调研等工作,2013年被环境保护部定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试点省份,首批确定了9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行试点。

    为了加大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规范力度,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4〕1号)规范性文件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启动了人员培训、上岗考核、机构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并于2014年年底公布了第一批通过能力确认的13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今年上半年,又有20家通过了能力确认。

    鼓励社会环检机构发展

    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发展迅速,最为迅速的两个市分别是苏州和南京。其中,苏州市从事第三方环境检测的机构有20多家,数量是全市环保系统内数量的1倍;从业人员800多人,是系统内的两倍;固定资产为3.4亿元,仪器设备总数约5000台(套),是系统内仪器总套数的2.5倍;实验室总面积约3.2万余平方米,是系统内监测用房的1.5倍。

    目前,苏州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已经涵盖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恶臭五大类,有的机构检测能力已达到了近800多项1800多个因子。2013年,苏州市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项费用已达3000万元左右,2014年接近5000万元。

    在南京,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发展也极为迅速,目前,已有大小社会化检测公司和行业检测机构约30家。2014年,政府向南京市几家规模较大的社会化检测公司购买服务数据量达到7.4万个,委托费用达到1040万元。

    增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昆山,监测数据造假的违法成本太高,中标企业是不会去干这种事情的。”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厚生说,他们企业在昆山承接环境监测部门的项目,一旦项目中标,除了签订内容严格的协议外,还要向环境监测部门提交确保质量和数据的承诺书。遇到重大项目,环境监测部门都有专门的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管。

    项厚生坦言,企业获得项目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在数据上造假,被发现后所面对的将是一票否决。不仅企业资质被取消,行业内还要通报。所以,对于这种风险,企业是不会冒险去做的。

    “项目负责人对外包监测采样,实施现场监督并形成监督报告,核查每份报告及原始材料,并在外包服务商出具的质保单上签字确认。”昆山市环境监测站站长俞粱敏说,昆山市环境监测站制定了监测外包服务质量保证与控制要求,同时站内还制定外包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明确对外包服务质量的要求和考核办法。另外,监测站专门成立考核小组,采用定期考核与飞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此外,监测站还对外包方每月定期进行外包范围内项目的盲样考核。

    目前,江苏省正在研究监督监测、验收监测等政府监测行为的市场化进程。同时,积极培育检测机构参与相关环境监测方法的修订,补充服务环境管理的需求,培育一支技术过硬、服务优质的社会检测力量。

    同时,江苏省环保监测部门将逐步加大放开监测市场范畴。逐步完善江苏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明确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定位、权利责任、退出机制及管理程序,加强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

    构建社会化检测机构在线监管平台

    “构建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平台的资金目前已经到位,这套系统便于监管部门的适时监控,同时也可有效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在线平台是全面开放的,这样不仅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也给社会检测机构提供了一个良性竞争的平台。”江苏省环保厅监测处负责人说,组织开发社会检测机构在线监管系统平台,将按照管理权限,分为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端以及社会化检测机构企业端,全过程控制社会检测机构实施监测项目的运作过程,实施控制检测质量,确保检测市场可管、可控。

    社会化检测机构在线监管平台将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在线平台将设置适时监管和项目跟进系统,并限时要求检测机构上报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动态手段进行监管。江苏省环保厅监测处负责人说,对数据造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拉黑等严处措施,从而通过事中的动态监管,来监督社会检测机构产生数据的全过程。

    此外,在线平台还建有信用评估功能。监管部门结合平时和定期的检查,按检测质量、信誉、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人员业务水平等进行信用评估,将评估等级挂网公示,并在政府购买服务招标等方面,提出明确的信用等级要求。监管部门还组织专业人员定期抽查检测项目运作过程,并适时开展现场质控。同时,将日常抽测结果在监管平台上予以发布。